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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与环境法中“绿色原则”的差异-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9年03期

民法总则与环境法中“绿色原则”的差异

作者:卢禹竹 字体:      

摘 要:《民法总则》中第九条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此新增被学界称为“绿色原则”;同时,学界也常说环境保护法是以“绿色原则”为指导的。同为绿色原则,他们之间自然会(试读)...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第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