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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贺兰县志(上、下)

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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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2月在机构改革中民政局改为民政科,共有工作人员6人,科长1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室、殡葬管理所、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全县各乡镇共设11名民政助理员。1990年6月贺兰县成立残疾人联合会(试读)...

贺兰县志(上、下)

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