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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院妇委会-彭阳县法院志

第五节 院妇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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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阳法院1986年始有女法官2人,至2003年5月增至4人,报经彭阳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批准,设立彭阳县人民法院妇女代表小组(简称妇代小组),设妇代小组长1人,成员为法院全体妇女。先后有刘淑萍、曹芳、郭(试读)...

彭阳县法院志

周福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