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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大监督工作-盐池县检察志. 1936-2016

第一节 人大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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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人大常委会对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的执法活动具有执法监督权。多年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执法,主动接受盐池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坚持经常性向盐池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盐池县人大常委会对盐池县人民检察院(试读)...

盐池县检察志. 1936-2016

《盐池县检察志》编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