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发布通知,放宽居住落户政策。通知规定,在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集体户落户。一言以蔽之,可租房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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