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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密跳槽” 失信失密更违法 -职工法律天地2024年07期

“携密跳槽” 失信失密更违法

作者:左崇年 字体:      

员工掌握公司关键信息后另起炉灶,设立同类型公司,成为“老东家”的竞争对手;销售人员离职后又入同行业公司,前公司以竞业限制为由起诉其侵权,为何被法院驳回……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为保护本单位商业秘密(试读)...

职工法律天地

2024年第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