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与被投企业公开发行股份前的多轮股权融资时,可以在投资协议中设置特殊权利条款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还可以设置优先分配股以维护其利益——这些条款的预设,为投资者后期参与被投企业的治理提供了有效途径
新公司(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