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4年2月22日,最高检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国检察机关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为展现检察机关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的担当作为,本期《聚焦》栏目探讨“检护民生”蕴含的理念和价值,深化对“检护民生”的认识,并重点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
摘 要: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支持权益受损的弱势群体提起诉讼的一项检察工作,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核心要义高度契合。实践中,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仍然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完善、群众知晓度不高、支持起诉的群体单一、诉前和解效力不确定等诸多制约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支持起诉的因素。为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民事支持起诉制度设计,丰富职能宣传形式,拓展外部协作空间,探索
摘 要:民事检察贴近人民群众,直接服务民生,在“检护民生”中具有独特价值。民事检察既蕴含维护民事司法权威,促进民事司法公信公正,推动民事争议实质化解的功能,亦具有把握息诉后端关口,提供稳定民事司法秩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价值。在“检护民生”中,民事检察应在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上展现新作为,在重点领域的民事检察监督中交出新答卷,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并聚焦新兴热点民生领域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实现
摘 要:从司法实践审视,目前易发多发轻罪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存在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部门衔接配合质效有待提升,检察意见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有待增强、内容有待规范,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有待加强等问题。宜通过强化一体履职、制定区域内易发多发轻罪案件不起诉后检察意见制发工作流程等加强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部门的衔接配合,强化行政检察部门人员素能培养助力提升检察意见的可操作性与针对性,规范检察意见内容要素提
摘 要:2019年以来,人民监督员制度进入创新发展阶段,取得了制度发展日益规范化、监督趋向常态化、工作突出实效化等发展成果,但仍存在法律位阶不高、规范化程度不够,监督方式不均衡、主动监督活力不足,邀请监督效能不高、认识和宣传引领不到位等问题。优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为引领,坚持实质监督,提升参与主体积极性;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细则和保障性规范,推进人民监督员制
摘 要:数字检察经历了“电子检务”“智慧检务”“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的三代更迭,已形成“数字技术+检察工作+社会治理”的数字与检察技术的融合模式。数字检察战略的实施具有逻辑基础与价值取向,但目前实践推进依旧面临建模分工不明确、技术业务相割裂、数据孤岛仍存在、数据安全有隐忧等多重困境。应从一体化履职、技术与应用结合、内外协同共建、数据利用与保护并重等角度破除实践障碍,加强法律监督数字化的环节管理,丰富
摘 要: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可以通过客观的数据,实现社会危险性审查判断从抽象向具体转变,有利于检察官准确把握逮捕条件,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嘉兴市检察机关建设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应用场景通过打造量化评估模型、构建动态监督体系、深化检警合作机制,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实践提供了有益经验。但相关实践中仍存在模型科学性不足、证据收集不充分、结果缺乏说理等问题。为完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应当构建更加科学
摘 要:监察体制改革前,因为职务犯罪“纪检先行”的前置办案程序,“两高”为解决由此引发的职务犯罪案件自首认定率高,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率高的问题,通过司法解释为职务犯罪案件设置了特殊的一般自首认定标准,这一标准在本质上与其他刑事案件自首的标准并无不同。在监察体制改革后,要对上述司法解释进行重新解释、准确适用。监察法规定的“自动投案”与刑法自首制度中的“自动投案”高度相似,但在司法效果、具体内容上仍有
摘 要:近年来,由于我国轻微犯罪持续上升,犯罪结构变化明显,行政转刑事案件占比较大。实践中,行政转刑事案件“自动投案”认定在事实认定和价值判断上存在诸多争议,这会导致判决行为指引作用难以发挥、法律定性的不平衡以及侦查权力越界侵蚀,同时存在过于苛求一般群众的法律认识之嫌。应当坚持法秩序统一性、罪责刑相适应和诉讼效率等原则,在实体上明确自动投案的价值判断和认定规则,避免以事实认定取代价值判断;在程序上
摘 要: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已愈发倾向利用虚拟货币转移钱款。涉虚拟货币洗钱犯罪案件呈现出犯罪故意认定争议大、犯罪数额认定存在分歧等现状,该类犯罪的链条化等特点进一步加剧了行为人犯罪故意证明难与涉案资金流向证明难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后续事实认定及其归属论证,也影响行为罪与非罪或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对此,应当强化对加密通讯工具、法定货币资金账户、虚拟货币区块链流向等证据的审查,运用证据的多
摘 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实现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有力有效还存在办案重点把握有偏差、案件线索有局限、转化治理效能有差距及监督方式有限等不足。结合作者所在的J省Y市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实践,要做深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应从把握办案重点、坚持数据赋能、深化办案效果、注重争议化解、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一体落实实体、程序
摘 要: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是高质效推进行政检察监督的重要内容,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但从实践来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面临线索来源受限,办案机制不完善和监督效果缺乏保障等挑战,检察机关需从依法履职和引入社会参与双向发力 ,推进信息共享、衔接平台建设,在办案中践行“穿透式”监督,实现审查全覆盖,构建多维度跟踪监督机制,切实把检察建议做到刚性。 关键词:
摘 要:“三个善于”是统筹“四大检察”案件质效提升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总纲,针对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应靶向性解决“不精”的短板。把握案件实质法律关系,有助于办案人员建立要件思维模式,注重实体审查和判断,以及办案中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的逻辑关系,以深层次办案理念、方式的转变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精准规范开展。 关键词:实质法律关系 公益诉讼检察 高质效办案 “三个善于” 检察公益诉讼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
摘 要:传统古村落保护已成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拓展的重要领域。由于缺乏立法层面的确认,当下传统古村落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存在多种利益交织导致制度定位不清、多头监管导致不依法履职主体难以确定、行政、民事公益诉讼单一适用导致受损公共利益难以有效全面救济等突出困境。未来可通过在专项立法中肯认传统古村落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厘清监管职责并完善监督体系、一体化适用各类检察公益诉讼实现受损公益全面救济
摘 要:信息时代,网络招嫖行为爆发式增长,其中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的犯罪行为更是令人发指,已经成为当前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在司法实践中,网络型介绍未成年人卖淫案件存在源头控制难、电子证据取证难、嫌疑人锁定难等困境,使得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处理面临诸多问题,影响惩处效果。为有力打击该类犯罪,有效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公检法等部门应形成办案合力,严惩组织、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犯罪,不断提高电子证据提取分
摘 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集对未成年人矫正教育与社会关系修复于一体,是检察机关聚力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有力举措之一。目前在西部地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仍受制于体系运行存在局限性、社会资源力量薄弱等问题。对此,西部地区检察机关应进一步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统一集中办理推动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合作联动,多维度引领各类社会力量有序规范参与,盘活有效资源、丰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未成
摘 要:推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标准转变,鲜明传递高质效办案价值导向,也是检察业务科学评价的重要体现。在监督实践中,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存在调查不深入、流程不规范、可操作性不强等情形,导致被建议单位书面敷衍回复甚至拒绝回复,损害法律监督权威。检察建议制发前,规范立项审核程序,增强调查核实能力,提升文书质量;检察建议制发后,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效果,完善落实保障机制,高质效“办复”社会治理检
摘 要:检察听证作为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重要方式,在帮助做出合法合理的审查决策,接受人民监督、开展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实践中,由于配套的公开机制规定不清晰、程序不完善,导致出现了“听而不证”等等现实问题。在当前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完善事前审查制度”的要求下,需要通过优化检察听证公开机制,完善检察听证制度。通过比较研究,借鉴国内其他优秀听证公开机制,使检察听证制度更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