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新时代数实融合发展取得积极进展,成为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和经济体系优化升级的新动能。文章基于技术和产业创新的视角,总结回顾新时代十年中国数实融合发展的实践历程,从新型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三个方面直观展现新时代十年中国数实融合发展的显著成效。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二十大的十年间,中国成功探索出一条数字与实体彼此叠加、互为补充的数实融合发展之路,但在要素体系、产业应用及主体培育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新时代新征程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数实融合的可行路径在于全面完善数据要素的制度体系,打造平台场景双驱动模式,缩小技术创新应用的产业差异,发挥新型实体企业在实践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内容提要:党建统领“四治融合”体系已成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动向。基于系统理论视角,探讨党建统领“四治融合”体系的内在要素、结构、功能等系统机制。同时,从整体性、层次性、开放性、动态性等系统特性全面审视该体系,发现其存在治理体系碎片化倾向、治理结构张力性困境、治理主体参与性障碍、治理模式僵硬化扩散等多维梗阻。鉴于此,立足于系统理论和系统思维,提出以系统方式再构治理体系,以政策供给塑造治理结构,以多元耦合提升主体参与,以实质评估推动模式升级等优化向度,对乡村治理体系进行整体性构建和系统性形塑,推进党建统领“四治融合”体系动态演进与优化升级,进而为更好地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镜鉴。
内容提要:作为一种重要的思想认同,中国古代发达的统绪意识包含了政治的正当性、历史的必然性和文化的正统性,带有鲜明的主观意图与价值指向。凡进入其系谱者,便能不证自明,具有思想的合法性与恒久的经典价值。历史上的道统、政统、学统、文统是中华文化传统形成的思想源泉与价值基石,对于早期思想体系、政治制度、文化建设、学术传统的发生具有根源性的影响。作为圣贤真理传承谱系的道统、作为政治权力传承谱系的政统、作为知识思想传承谱系的学统以及作为文化艺术传承谱系的文统,在历史的建构与理论的演化中,呈现出复杂多面、纵横交错的关系。研究中国思想文化的生成逻辑与发展脉络,离不开统绪意识这一重要的思想认同维度。
内容提要:东汉儒生对西汉一朝未能按儒典实施巡狩颇感介怀,他们希望落成经典巡狩礼。在他们看来巡狩不仅是圣王之礼,更是一种具有现实意义的政治仪式。汉儒对经典巡狩礼有“祭五岳”和“伐罪正民”两种诠释理路,推演出巡狩的祠神、行政两种职能。东汉当朝揉合两种思路并加以创造,一方面以巡狩展现天子“发政施仁”、以民为本的政治理念,另一方面以巡狩“祠四方之神”,构建各不相同的南巡、西巡、东巡祠祀仪式,以巡狩宣叙法统来源,寄寓有关东汉源自“南阳”“前汉”“圣师”诸种法统的论证。文人儒士以巡狩为主题创作颂赋,将不同方位巡狩与各地典故融汇,展现宗周、尚贤、资鉴诸义理,劝勉和告诫君主,构筑了儒家式天子的特征。以经典诠释、空间营建和文人劝政为形态的巡狩政治文化展现了东汉对权力合法性的全新塑造。这一过程可见皇帝、经学家、辞臣对巡狩职能及其义理的不断阐释和再创造,由此奠定了中古时代天子巡狩礼的基本内容。
内容提要:当代中国美学需要克服理论内卷化亦即封闭的体系概念自我循环倾向,这就要求从美学研究美学改变为美学研究审美。一个基础性工作是当代中国审美感知语料库建设。审美语料库借鉴语言学的语料库,借助电子化技术采集、存储、加工和统计分析当代中国人审美感知方式,为进一步的美学研究提供可靠的资料。语料库的当代审美经验构成古今中外美学理论研究的阐释学视野与问题背景,对原初的一阶审美经验的梳理,不仅是艺术社会学与审美心理学的爬梳,而且刺激审美形态与范畴理论的生长与发展。这是一项关乎美学全局的全新工程,它召唤美学界同仁的关注与参与。
内容提要:美学最初的研究内容包括对象的形式特征和主体的愉悦性感受。维特根斯坦以语言游戏、家族相似、意义即用法三个观点否定了美的本质的存在,但这就否定了美学术语所包含的客体的形式特征和主体的情感态度,否定了美学研究的基本内容即审美愉悦的来源及其独特性。美的本质关系到人类独有的情感愉悦、人的自由和可能性,反本质主义思维不能否定美的本质的存在。在维特根斯坦之后,分析美学家分别从审美特质和审美经验两方面深化了美的本质问题。在康德美学和当代现象学的自由存在和客体形式的基础上,新的美学研究要界定审美愉悦的性质,研究它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以及审美特质与非审美特质的关系。美是人的生命和自由的表达,然后经过比喻性的转换,应用到艺术品和自然物上。在这个意义上,美是人的生命礼赞,美学是人学,审美肯定了人的自由和各种存在形态,艺术则是这种自由的符号化和媒介化。当前美学研究应在回归审美本义的基础上,坚持美的本质,研究美的哲学、艺术哲学和门类艺术理论三个层面的问题。
内容提要:在王朝国家的时代,“天子”是国家的最高领袖(先是称为王,后来又称为皇帝),是国家的象征和代表。其权威就是国家的权威,其形象亦是国家的形象。王朝国家稳固和发展必须维护天子的形象与权威。所以“天子”观作为古代社会观念中的核心内容,历来为社会所重视。孔子的“天子观”是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孔子认为天下礼乐征伐的权力应当一统于天子,而不能让诸侯、卿大夫各行其政。孔子说:“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强调权力的一统。汉代出现的“天子僭天”的提法,虽然与孔子一贯反对僭越的说法有相似之处,但实与孔子思想无涉。所谓孔子作《春秋》意在“贬天子”的说法,既不符合《春秋》及三传的主旨,也不符合孔子思想。这些都是应当予以辨析的学术公案。
内容提要:韩非子的“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体现了法家“道德”“智谋”与“气力”三位一体的列国竞争政治理论。“竞于道德”意味着以“道德”为竞争方式,目的在于利益,“道德”会带来名利。德效之边界受制于时代性与竞争性,使得“智谋”不可或缺。“竞于道德”的底色实为“智谋”,“道德”只是“智谋”的表现形式。“道德”与“智谋”能够成功的关键,起根本作用的却是“气力”。韩非子抽丝剥茧,在历史时序中深刻揭示了中国政治文明在列国竞争格局中渐次呈现“道德”“智谋”与“气力”的功效。“道德”“智谋”“气力”皆有其能亦有所不能,故必须相互为用。法家现实主义的列国竞争政治理论,至今依然具有启发意义。
内容提要:韩非子“术”论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法术”对官僚系统的常规控制,二是“术”对“重臣”的重点控制。前者为官僚系统确立明确的行动规则,划定臣僚的行为边界,通过将臣僚行为“确定化”来实现官僚机器的高效运转从而提高治理的“效率”;后者则聚焦于防范、伺察并清除对君权有威胁的一切力量,关注的是君权的“安全”。前者注重君之“宣明”,后者则强调君之“周密”,但在实际运用中“明法”往往反噬于“暗术”。韩非子的治道设计意在佐助“中主之治”,使“中主”摆脱能力有限、才德不足的个人缺陷,在有效治吏的基础上实现高效治理,但能够得当用“术”者绝非“中主”,而恰恰是具有极高修养和超凡智慧的“明主”,于是“术”的有效性最终完全取决于君主一人是否“圣明”,以佐助“中主之治”为旨归的“术”论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君主个体有限性与国家事务无限性之间的矛盾。
内容提要:数字经济场景下,情感计算在差异化广告营销、定制化消费服务与个性化商业决策领域得到了经营者的普遍应用。但与此同时,情感计算的侵入性、使能性、隐蔽性、化约性与消费者的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受尊重权存在着内生性冲突。数字经济辐条式交易结构形塑的经营者强势地位、情感计算大规模微型损害造成的消费者权益风险、国家干预现代化模式转型要求的国家积极角色,决定了以“经营者一消费者一国家”为主体构成的具体交易范式更适合数字经济中情感计算应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具体交易范式倾斜式保护立场、法定化权益保障、专门性规范塑造方法论指引下,可以通过数据最小化原则的全面嵌入设置情感计算的应用边界,通过伦理法治相耦合的禁制厘定确保情感计算应用中的交易公平,同时施加经营者对于情感采集与应用进行贯通解释的说明义务,赋予消费者免受算法加情感双重支配的拒绝权利,以实现数字经济中情感计算应用场景下消费者权益的全面保护。
内容提要:情感计算通过各个环节对人类感情产生作用,致力于攻坚人类最难模仿的情感领域,是强人工智能时代的技术基础。在行政治理领域,情感计算已经被应用于海关检查、舆情监管、交通管理等场景之中。然而,情感计算在行政治理领域的应用却有可能会引发公共伦理危机:一方面,去主体化的问题使得人格尊严被弱化,人的主体性地位不再稳固;另一方面,去秩序化的问题使得算法歧视扩大、执法不公增多,最终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对行政治理中情感计算引发的公共伦理风险的规制也应从两个方面切入:强调以人为本,确立动态的知情同意原则;树立现代正义,运用比例原则对行政治理中情感计算的应用予以规制,明确公平正义的边界。
内容提要:当前,数字经济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在风险社会的视域下,为有效防范数字经济发展风险,有必要从“国家一市场一个人”三个维度进行系统分析,依托全面依法治国的底层思维进行分层式治理。从宏观层面看,技术与监管的断层交互加剧了技术安全风险、流动安全风险、服务安全风险对国家数据主权的冲击,应当通过法律激励和技术引导构筑系统化的监管机制。从中观层面看,法律欠缺与价值冲突导致数字市场垄断和消费者利益被侵犯的乱象,应当通过法律赋权与制度构建等途径规范数字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从微观层面看,社会歧视与数字权力扩张产生了个人隐私泄漏的数据安全风险和算法歧视的伦理忧思,应当以“权利一义务”为逻辑主线强化数字经济的“人文关怀”。从“国家一市场一个人”三个维度将数字经济纳入法治化、可持续、人文化的发展轨道,可更好发挥其战略意义。
内容提要:2020年4月我国将数据列为第五大生产要素,表明数据要素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相较于资本、劳动等传统生产要素,数据要素具有非竞争性、易复制性、部分排他性、非均质性等独特特征,因此其在使用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不同于传统生产要素的新问题。文章分别从个人维度、市场维度、政府维度深入分析了我国数据要素使用时存在的问题。研究发现:在个人维度,数据要素使用存在个人数据攫取与数据主体知情权、数据收集与算法歧视弱势群体方面的问题;在市场维度,存在数据正反馈机制与企业规模扩大加剧市场垄断、数据交易市场混乱方面的问题;在政府维度,存在缺少抵制数据要素负面影响与促进其发挥作用的相关法律、数据准确性欠缺影响政府决策等等方面的问题。文章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为我国今后的数据要素治理提供有益借鉴。